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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0-10-18 21:36: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0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 27日至2002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6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组织人事、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0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xxz.gov.cn)“湘西自治州报名服务平台--2020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