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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2020-10-16 13:2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3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签字后拍照或扫描)、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打包压缩发送至应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按照“姓名-手机号-报考职位”格式命名,并进行电话确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证件,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联系方式

  1.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子邮箱:gyzjz@qd.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2-86668838

  2.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bgs668876@163.com

  联系电话:0532-66887617

  3.青岛市散装水泥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1973202851@qq.com

  联系电话:0532-58902872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本次招聘范围、条件及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一)初选。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5人的岗位,将通过面试形式组织初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最终面试入围人选。请报考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按照所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初选。初选成绩仅用作确定最终面试入围人选,不计入总成绩。对于面试入围人选因弃权产生的空缺,将按该岗位初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多于5人的岗位,则无需进行初选,所有通过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