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海南三亚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公告(第1号)
2020-10-16 13:35: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三亚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隶属三亚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三亚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服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3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三亚市扶贫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此次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贫困家庭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ya.gov.cn/)、“三亚扶贫”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08:30至2020年11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98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