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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16 13:28: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其它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hua.gov.cn/)上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打印准考证时主动联系市卫健委(联系方式附后),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10月24日后)。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联系咨询电话: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9-82469202;

  监督电话:0579-82465857。

  附件下载>>>

  2020下半年社会招聘岗位及条件.xlsx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