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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工学院招聘公告
2020-10-16 13:3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结束的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在河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制定我校招聘防疫措施,确保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场所消毒、健康识别、交通疏导等防疫措施到位,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2(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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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