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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内教师公告
2020-10-16 13:34: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少于3:1的以实际人数推荐。

  2.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站招聘资格。

  体育(足球)、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站招聘资格。

  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综合总分按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综合总分按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5%相加。笔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综合总分,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综合总分按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相加。

  考试综合总分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签约

  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依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所在高校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1年8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项

  (一)鉴于今年特殊情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应于2021年8月16日(不含8月16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未取得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或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不低于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五)凡发现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据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七)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