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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四)
2020-10-15 21:30: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4.满足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要求,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拟聘人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者。

  ⑷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⑸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⑻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

  ⑾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简历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条件

  报名监督电话:8935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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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汇总表.xls

  2020年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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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