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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大学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2020-10-14 21:57: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新疆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后出生。具体专业可参照招生代码册。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不符合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条件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3.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7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00-2020年10月27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