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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阳市镇平县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一号)
2020-10-14 21:59: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交毕业证和学生档案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20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12个月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镇平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镇政办〔2018〕9号)文件要求,新招聘教师3年内不允许辞职,不得在乡镇之间调动,5年内不得调出教育系统。

  五、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须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方可免交笔试、面试费。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与领导

  在镇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6022878、65969982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注:镇平县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镇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