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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10-14 21:5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解决南宁市武鸣区中心城区因增班扩班导致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城区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2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0、2021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8届、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2019年大学毕业未就业者、2020年、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学位毕业生优先,“985”“211”“双一流”院校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五)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简章在武鸣区政府网、武鸣教苑公众号等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集中报名点:应聘者参加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0年10月17日(9:00-16:00)在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组织开展的“2020年南宁秋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人才交流大会”。届时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我局设置的报名摊位进行报名。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报名点: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解放街2号,教育局第一办公区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如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