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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0-10-13 21:2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2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即1:1开考)。

  5.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笔试时间:上午9:00-10:30

  面试时间:下午15:00-16:30

  2.考试地点

  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

  3.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4.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面试。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笔试第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现场实际操作(计算机软硬件组装、计算机故障分析判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5.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招聘后续环节;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考试内容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6.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支付。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提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市级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情况进行审核,还需提供被考察人员的征信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否则不予考察通过。考察工作于2020年11月12日前完成。

  (六)公示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3日—23日(七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委组织部,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