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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0-10-13 21:28: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吴卫人〔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44名,现将《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9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9日后出生)。

  4、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20年10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符合。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均按社会人员报名。

  6、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公园路176号,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8号楼一楼报告厅。

  2、报名程序

  (1)签署并提交《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2)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提前下载并准确填写)。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4)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同时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代报委托书。

  (6)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者另需提供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

  (7)资格审查。

  (8)缴费。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予退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