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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满洲里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0-10-12 21:5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一)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如递补后仍未达到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复审公告。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至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

  6.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一)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市卫健委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