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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20-10-12 21:46: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2.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主要包含主持或参与开展的研发项目材料、专利材料、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专利材料、科研项目研究报告、获奖资料等相关材料;

(3)近5年来完成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工作总结1份;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完整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应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也要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3:1比例的,开展直接选聘。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测评方式进行;直接选聘,由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测评小组,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等环节,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能力素养、个性特征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考试测评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选聘

由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测评小组,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中通过面试和综合评价程序直接选聘。

面试和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测评或综合评价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测评、综合评价结果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人选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测评或综合评价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拟聘任人员在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批。

(六)办理聘任

按照有关规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管理。所聘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省科学技术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