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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2020-10-12 21:4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

  一、总体要求及引进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次拟引进专业人才219名(具体引进计划见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本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9)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以下人员不允许报名: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中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下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填报用何种语言作答(汉语或蒙古语)。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审核结束后,用人单位形成专题报告及报名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汇总。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