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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12 21:50:59   地区:山西   浏览:0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为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取说课或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类岗位采用说课形式的进行,综合类岗位、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采用综合能力答辩形式的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命题由我院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