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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2020-10-12 21:57: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可参加考核。报考者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信息表》1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被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应聘者按指定内容试讲。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面试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五)面试结果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综合考察

  我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