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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州市砀山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0-10-10 11:46: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560元,另给予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政策咨询电话: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7-8778020、8095278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2023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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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砀山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关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砀山县法院砀山县民政局

  砀山县医保局砀山县退役军人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