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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临夏州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20-10-10 11:47: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3.初试内容:

  初试考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三)确定复试人员

  按照复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复试。

  初试结束后5日内公布入围复试人员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前往临夏州妇幼保健院北三楼科教科领取《复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1)技能操作考试

  护理(含助产)岗位根据岗位需要及工作特点进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分值100分。

  (2)面试考察

  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方式进行,面试考察分值100分。

  医技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面试考察另行组织。

  3.确定成绩

  护理(含助产)人员总成绩按技能操作成绩占50%、面试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面试考察时基础分加5分,面试考察缺考、违纪及面试考察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面试考察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初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初试成绩也相同时,面试考察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妇幼保健院网站通知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经核实公示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按同岗位总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五、待遇

  护理(含助产)人员录用后,根据《临夏州妇幼保健院合同工管理办法》享受待遇;医技人员根据《临夏州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临州妇幼〔2020〕111号)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保安、电工、锅炉工底薪2500元,并根据《临夏州妇幼保健院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临州妇幼〔2019〕126号)享受后勤服务人员待遇;保洁人员根据《临夏州妇幼保健院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临州妇幼〔2019〕126号)享受后勤服务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所有录用人员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不受限制。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为使招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成立临夏州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lxzfybjy.com/)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由院纪委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