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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荣复军人疗养院招聘公告
2020-10-10 11:4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满足天津市荣复军人疗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复军人疗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为荣复转退军人提供康复治疗、疗养服务,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疗养服务。

  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履行社会公益服务的职能需要,坚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管理岗(文字综合)1名,专技岗(医疗)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按照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道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截至2020年10月17日(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的招聘条件);

  7、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6:00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https://tyjrswj.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审核和缴费期间,考务咨询电话:12333,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9827985,咨询时间为10月17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