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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南临高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2人公告
2015-07-09 00:36:08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才结构,加强医务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要求,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招聘单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招聘84名。

(一)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单位(16名),其中: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

2.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12名(详见附件2);

(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单位(68名),其中:

1.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50名(详见附件3、4);

2.县中医院医护人员18名(详见附件5、6)。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乐于扎根基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医疗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及执业资格(见附件1、2、3、4、5、6)。

5.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 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相关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1、2。

(四)县人民医院:(1)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不超过55岁,即196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副高职称不超过45岁, 即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职称不超过40岁,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2)招考条件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在二甲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医疗专业学科三年(含三年)以上;招考条件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要求在三甲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医疗专业学科五年(含五年)以上。相关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3、4。

(五)县中医院:(1)年龄要求正高职称不超过50岁,即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副高职称不超过45岁, 即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职称不超过40岁,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2)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经历要求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医疗专业学科三年(含三年)以上,学科带头人应在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医疗专业学科三年(含三年)以上。相关岗位要求具体见附件5、6。

(六)本县医疗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分类招聘:

(一)资格条件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行。考核包括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面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应对突发情况处理能力等,面试分占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临床技能考核具体方法为应聘人员到用人单位岗位临床实践当场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分占60%,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核综合分数由高到低聘用,若出现考核综合分数相同者,以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分高者入围。

(二)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招考,包括笔试和临床技能考试,笔试和临床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医学知识,笔试分占60%,笔试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临床技能考试分占40%,临床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综合分数由高到低聘用,若出现考试综合分数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分高考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