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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定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人)
2024-03-07 18:24: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岗位和面向服务于定安县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西部志愿者三类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 3月14日8:00至3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2024年 3月14日8:00至3月23日16: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1)户口簿(本人页)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某月(具体月份)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详见附件2,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包括在定安县服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中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优秀的需上传考核相关材料;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