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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0年9月招聘7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20-10-09 11:5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三)综合能力评价:综合能力评价以面谈比选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聘任岗位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综合评估应聘者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综合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专业素质评估、综合能力评价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也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

(四)按综合测评总成绩,经综合研判,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成绩×60%+综合能力评价成绩×40%,合格分为60分。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的,各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八、公示与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温州市政府网(www.wenzhou.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拟聘任人员经温州市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九、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招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期限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与拟聘任人员协商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任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市本级(含浙南科技城)的职位一般在60万元-80万元,龙港市的职位一般在40万元-60万元,具体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面议,以聘用合同为准。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温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三)考核管理

实行绩效考核,由招聘单位实施。采用目标责任考核与定期(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项目化形式对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无特殊情况两年未完成承诺的工作任务、因重大失误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等情形的,解除聘任。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详见《浙江省温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附件2)。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务员局解释。

联系电话:0577-889690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969029。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温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2.浙江省温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联系方式

3.浙江省温州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表

温州市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日

来源:

http://www.zjrc.com/News/Show/1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