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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湖北)
2020-10-09 11:5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面试通过回答固定问题、考官提问、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

  2、硕士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足3:1时,将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不足5:1时,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的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时间2.5小时。内容包括公共知识部分(含时事政治、水利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英语、计算机知识等)+岗位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以3:1的比例参加面试,如最末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不足3:1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本次该岗位的招聘。

  硕士岗位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发布的《长江科学院招聘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公告》、《长江科学院招聘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为准。

  硕士岗位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查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经考察发现不满足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择优提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研究讨论审查确定后,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

  公示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在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科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考生如有须回避的情况,本人应主动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科院人事处,邮编430010。

  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0016027-82926377

  联系人:高老师房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820840联系人:刘老师

  七、监督单位、电话

  长江委人事局,电话:027-82820348

  长科院监审处,电话:027-82829719

  八、本招聘公告由长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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