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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五指山市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2020-09-30 22:29: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室字〔2019〕15号)、《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室字〔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激励制度等机制,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尽快充实城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建设热带雨林养生度假旅游城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8名(详见附件1),其中“市属乡用”27名,“乡属村用”5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3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候鸟”人才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四)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六)本次考核招聘学历应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学历,具体见附件《五指山市2020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七)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14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0月14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10月14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见附件。

  (八)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至附件5)。专业参照我省2020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五指山市广播电视台、海南人才招聘网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后期相关公告均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示)。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要求信息、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55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09:00—2020年10月20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