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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公告)
2020-09-30 22:30:35   地区:吉林   浏览:0

  (二)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采取讲课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递补

  各环节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专项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专项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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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报名登记表.docx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