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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
2020-09-27 13:04: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以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

  九、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以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58211

  邮箱:xyyzgk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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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