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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0-09-27 13:02:2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经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提请区委编委会审定。

  (六)公示、体检

  1.公示。拟引进人员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5850189。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六、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经面试、考察、公示、体检无问题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各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委监委对公开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如出现不可预知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本次人才引进对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领导组织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区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保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2020年元宝山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2020年元宝山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doc

  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