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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4-04-21 13:09: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8.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

  9.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在编人员提供)。

  10.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漏报错报者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

  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清楚或逾期者均不给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公开招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层次排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以陵水户籍、海南户籍优先。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选岗

  选岗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应届毕业生在确定岗位后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1天内(以协议寄出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县教育局。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