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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01人)
2020-09-24 10:2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和田地区各级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1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含应届高校毕业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系和田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

  3.在和田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为2年的服务须满16个月及以上、为3年的须服务满24个月及以上),均视为服务所在地户籍;

  4.非和田户籍或生源在和田普通高校就读的毕业生视为和田户籍。

  5.由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和田目前在岗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以及驻疆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特岗教师配偶,均视为配偶服务(役)所在地户籍;

  6.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临聘教师、社区临聘工作人员均视为服务所在地户籍;

  7.由组织部牵头赴内地高校招录的优秀毕业生的配偶视为内招生服务所在地户籍。

  8.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分别等同于大专、本科学历。

  上述人员涉及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作经历时限的,均截止至2020年9月24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5日至2002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7.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事业单位时须具备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

  6.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的;

  7.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和田地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问题的说明》(附件1)、《公安系统职位报考说明》(附件2)、《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附件3),《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4)。

  三、招聘程序

  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http://jiuye.xjht.gov.cn)发布招聘简章。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9月23日。

  (一)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使用身份证号注册,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注册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简章》规定和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出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