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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楚雄州面向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9-23 11:4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军分区关于印发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军人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20〕22号)和《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现就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网上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属地原则,按分选岗,择优聘用,面向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开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0年面向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职位代码:1539909902325700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条件如下:①驻楚现役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②驻楚部队2020年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且经批准随军的未就业家属;③以上人员任职命令和实际工作地均需在楚雄市境内,2020年8月1日前经师(旅)级以上政治工作机关批准随军(以正式随军文件和档案中随军审批报告表为准);④随军家属仅限配偶;⑤优先招聘团职(含相当职级专业技术干部)以上干部、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人员的随军家属,从事飞行或船艇等艰苦工作、受战区级以上单位表彰、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驻艰苦边远二类以上地区、因公牺牲或者致残(六级及以上)军人随家家属,以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顾对象的随军家属。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资格审查。2020年9月22日17时前,驻楚部队团以上政治工作机关对本单位申请参加定向招聘的随军家属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查,而后以各单位党委名义(加盖印章、主官签字)统一汇总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凡因随军家属身份、年龄、学历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单位和本人承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网上报名。2020年9月22日9:00至26日18:00,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集中组织应聘对象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由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人工审核申请,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是没有经过本单位审查而擅自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五、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统一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考核。由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驻楚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配合,对现役军人(参加应聘的随军家属配偶)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面向驻楚部队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综合成绩。考核现役军人按以下项目进行:

  1.军龄计分。每月1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干部在校时间等同军龄。军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

  2.军衔计分。以部队下达命令的现军衔(警衔)为准。从少尉军衔20分起(含警衔和相应文职级别)开始计算,每一衔级加5分。

  3.职务计分。以部队下达命令的现任职务为准。正师职305分、副师职245分、正团职190分、副团职140分、正营职95分、副营职75分、正连职55分、副连职35分、排职15分、三级军士长75分、四级军士长55分(含相应职级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职级)。

  4.奖励计分。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1次计100分,一等功1次计60分,二等功1次记30分,三等功1次计15分。立功受奖实行累计加分,但累计增加的总分不能超过上一层次奖项的分值。因同一事项荣获多层、多个奖项的,以其中一个最高奖项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