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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盘锦市中心血站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 12:42: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学信网证明(包含本科阶段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阶段的在籍证明),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在读学校就业推荐表;

  (4)除报名表贴照片外,额外提供近期正身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还需提供三方协议。

  (三)资格审查

  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七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五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三方协议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盘锦市中心血站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市中心血站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中心血站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市中心血站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