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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3人)
2020-09-22 13:0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护理、助产岗位的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高等学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招聘为东港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10月1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9日11:00—10月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rzdonggang.gov.cn/art/2020/9/21/art_76333_9809310.html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29日11:00—10月2日17: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10月2日16:00前重新提报。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