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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9-23 12:53: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⑥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sft.xinjiang.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sft.xinjiang.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sft.xinjiang.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3.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sft.xinjiang.gov.cn/)予以公布。

  2.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司法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