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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拉盖管理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09-21 16:2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二)笔试

  1.本次招聘只设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之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临床医师、耳鼻喉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眼科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眼视光学专业知识测试》;检验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专业知识测试》;预防医学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人员务于2020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巴音胡硕镇东风大街22号)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18日9:00—11:00。本次招聘笔试考点设在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7.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8.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若条件同等,采取加试(实践技能操作或笔试)决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检验医师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检验医师资格证、全日制研究生、检验技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医师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执业医师资格证、全日制研究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生。

  2.体检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负责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结束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卫健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盟人社局,同时报送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含资格审核材料)。经盟人社局审核后,印发正式聘用文件。

  3.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