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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报考人员可于11月上旬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