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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启东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2020-09-21 17:27: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八、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待遇从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由单位帮缴纳单位承担的保险和公积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报到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启东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

  电话:0513-83314909。

  十、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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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