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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文物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1 17:2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文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局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有3家,分别为:山西博物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文物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文物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省文物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