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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汾市襄汾县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2 09:07: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校园招聘补充1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襄汾县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报名邮箱:xfxyzp2024@163.com(山西省襄汾高级中学校)

  sxxfdxp@163.com(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襄汾县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电子免冠2寸彩照(红底或蓝底),并重命名为本人姓名。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为港澳台学生、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资料。

  ⑤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普通话等级证。须二乙及以上等级,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及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