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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榆林市定边县季自主临聘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17 20:58: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四)拟定意向临聘人员

  按照各岗位临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先研究生后一本再二本其次其他批次的录取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意向临聘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列为拟定意向临聘人员。

  (五)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拟临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各用人单位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1年8月上旬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着重审查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是否符合临聘条件,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七)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临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

  (八)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自主临聘的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四、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临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见习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毕业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审查工作贯穿于临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0912-42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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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秋季自主临聘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