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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9-17 20:1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

  (二)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0年1月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2.关于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确定。

  四、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时政知识、政治能力、思维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写作能力及执行能力等,适度考察对我省农业科技情况的了解。

  笔试的时间、地点、岗位、程序等信息在笔试前另行发布。笔试成绩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com)网站发布。根据考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导致无法确定综合知识面试入围人选时,该考试成绩相同考生均入围;不足1:6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入围。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专业研究方向、仪表气质、口头表达能力、优势特长等方面。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总成绩

  根据我院农业科研单位属性,招聘考试侧重对考生专业素养的考察,决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