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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相城区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2020-09-17 20:52: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苏组通〔2018〕4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23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1.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且符合本简章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要求(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届毕业学校须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详见附件2),且各阶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

  3.各阶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须具有学历学位证书。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2.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10月25日16:00;

  3.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4.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

  (3)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课程成绩单;

  (6)与“个人简历”或“奖惩情况”栏填写一致的实践经历证明或荣誉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文件、院(系)及以上奖励、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等);

  (7)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选聘岗位被取消的,将由工作人员在2020年10月26日联系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1.评价主要内容为学历学位、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等与岗位相适度(报名时未填写、填写不详实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选聘计划人数的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3.评价成绩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因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