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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四川音乐学院招聘公告
2020-09-17 20:52: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

  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音乐学院官网[www.sccm.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附招聘单位简介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ccm.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登录方式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