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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招聘公告
2024-05-07 15:52: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医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备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7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需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9.报考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1.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英才考试网及用人单位网站将对招聘有关事项及时发布提示性信息;

  2.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

  3.请应聘人员务必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有关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21日9: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4年5月7日-5月21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打开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实名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