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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承德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名)
2020-09-16 09:1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0年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7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3.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5.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6.在承德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承德市特岗教师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对象

  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公布的《承德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中所列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内的,开考比例按照此文件执行。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