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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精神病医院考核补充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9-16 08:59: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7.递补:应聘人员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8.公示: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8119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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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泸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