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8、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2520290)。
招聘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其他资格要求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疫情防控事宜详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下载>>>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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