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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16 09: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0851—85360076、85360334

  (三)笔试

  考试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5.成绩计算:两个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fcxjst.guizhou.gov.cn/)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sydwksdt/78233.html).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fcxjst.guizhou.gov.cn/)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fcxjst.guizhou.gov.cn/)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