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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0-09-16 09:0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专业知识科目分财会类和检验检测类,其中检验检测类参考书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基础知识题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操作实务》。试卷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命制。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在我中心显著位置张贴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50号)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4.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5.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中心同意,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为50%、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在我中心显著位置张贴。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我中心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我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