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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简章
2020-09-16 09:1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四、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w.qingdao.gov.cn)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山东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考察结果,并通知考察对象。在通知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后,对考察对象有反映或举报的,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查核实,可重新确定考察结果。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在15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前,向考察体检人选发布通知,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报经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聘用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选岗,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暂缓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市事业单位人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八、其他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66999661

监督电话:0532-66999689

附件1: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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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59/n32563417/200915192013240322.html